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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通知的通知 
http://rc.cq.gov.cn   2008年7月4日

荣昌府办发〔2008〕9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8〕19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
(渝办发〔2008〕19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入汛以来,我市部分地区多次出现强对流天气,大风、冰雹、雷电、暴雨等灾害频繁发生,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和部分人员伤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强降雨和汛期灾害防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防汛工作
  当前,抗震救灾仍处在安置受灾群众、灾后重建的紧要关头,防汛抗洪工作也进入了关键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防汛抗洪工作高度重视,薄熙来书记、王鸿举市长等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在继续抓好抗震救灾的同时,统筹兼顾,科学调配力量,切实做好防洪、防涝、防雷、防范山洪灾害和水库保安工作。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一旦出现险情,及时组织领导防汛抗洪和抢险救灾工作。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防汛工作职责,严肃防汛纪律,坚决服从防汛调度命令。要加强应急值守,及时通报信息,确保联络畅通。
  二、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气象、水文、国土房管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雨情、汛情和地质灾害险情的发展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工作,着力提高短时强降雨、局地山洪、突发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对重点时段、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大隐患要加密监测,落实群专结合的监测措施。要加强分析会商,全面准确掌握各类险情、灾情的发生发展趋势。一旦出现异常天气、汛情和地质灾害险情,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锣鼓等各种途径,及时向群众发布灾害预警信息。
  三、严密排查险情,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要加强对重点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区、低洼地区学校、重点堤段、病险和在建水利工程、江河沿岸、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工程以及山洪易发区进行防洪安全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抓紧对病险工程除险加固,特别是对因地震出现险情的水库要及时采取应急治理措施。要切实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及时疏浚排洪沟渠和下水管道,防止局部地区强降雨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工矿企业要认真落实防汛措施,存在洪水淹井隐患的矿井,在暴雨期间不得进行井下作业,安全监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
  四、强化科学调度,确保防洪度汛安全
  要严格落实江河洪水防御方案和重要水利枢纽的调度方案,严禁随意调整洪水调度方案、改变工程运行方式和超汛限蓄水。所有水库、水电站要服从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洪水区要严格执行海事部门和港航监督部门禁航禁运的有关规定,确保汛期航运安全。
  五、落实应急预案,做好抗洪救灾准备
  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积极做好防汛资金、物资、队伍准备。要严格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以事发地政府为处置主体,有关部门配合,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防汛应急管理体制。要加强军民联防,充分发挥驻渝部队、武警官兵、公安干警、民兵预备役人员在抗洪抢险中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强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加大演练力度,不断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要建立完善抗洪救灾的社会动员机制,及时有效地组织受灾群众自救和当地群众互救。要备足防洪抢险物料、装备、运输工具等,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和通信安全畅通,确保电力供应。
  六、妥善安置灾民,加快推进恢复重建
  目前,我市部分地区已经遭受了暴雨等灾害袭击,受灾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大投入力度,及时调运、发放救灾资金物资,妥善安排受灾群众以及转移避险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确保学生有学上。要切实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灾区环境消毒和传染病监测预警,确保灾后无疫病发生。抓紧做好因灾损毁公路、电力、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民房的修复重建,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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